2021年5月15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榕泰)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存在如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1、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2、广东榕泰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与中粤农资、和通塑胶、永佳农资、国华机电的关联关系;
3、2019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澄清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4、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涉及虚增金额分别为1,224. 69万元及4,302. 22万元。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刘华浩表示,广东榕泰的信批违法违规行为主观故意明显,情节较为恶劣,对股民投资者购买广东榕泰的股票产生了巨大误导,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其本人多年证券虚假陈述办案经验,初步判断凡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广东榕泰股票,并在2020年5月22日后卖出广东榕泰股票,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广东榕泰及相关责任人员赔偿投资者的相关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确定为准)。
资料显示,2020年5月22日,广东榕泰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该《调查通知书》公告发布后的两个交易日,广东榕泰的股价均一字跌停,此后广东榕泰的股价持续下跌,在短短几个交易日内,广东榕泰的股价从公告前的6.45元,一度跌至4.34元,股价跌幅高达32%。
刘华浩律师表示,广东榕泰的上述信批违法违规行为对股价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致使大量股民损失惨重,如果从上述违法行为期间的高点8.3元开始算,广东榕泰的股价跌幅高达近50%。
刘华浩律师同时表示,目前有部分股民已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并获得了法院的受理立案,希望尚未起诉的受损投资者也能积极参与,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